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17:59:57
音乐作品总体上可分为声乐、器乐、戏剧音乐(包括歌剧音乐、舞剧音乐、戏剧配乐等)三类。其中戏剧音乐的音乐部分也含在声乐和器乐中,通常也分别并入声乐和器乐中。
音乐作品分为创作音乐和民间音乐,通常讲的"外国音乐作品"都是指专业创作的音乐作品。
有古典音乐与现代音乐之分。
音乐作品,著作权法术语,指交响乐、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。
受保护的作品包括: (1)文字作品; (2)口述作品; (3)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 (4)美术、建筑作品; (5)摄影作品; (6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 (7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 (8)计算机软件; (9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| |
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