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19:23:04
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,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: (一)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; (二)出质人、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; (三)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; (四)作品权利证明; (五)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,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; (六)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,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 (七)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; (八)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; (九)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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